top of page

出租物业,房东的责任知多少

出租物业,房东的责任知多少

在BC省,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省民是在租房的。作为房东,要履行很多法律和财务上的任务,所以了解相应的权利和责任至为重要。


· 出租单位的状况

法律规定,出租单位必须在出租之前处于良好的状况。全部电器必须能够运作良好,以及出租单位必须处于合理的清洁状况。租务法规定:必须提供有关出租单位的书面报告。在租客搬入和搬出时,房东一定要与租客完成一份“状况检查报告”


· 维修

房东必须维修或更换一些逐渐磨损或老化的物件,比如电器,电力和水管装置系统。 在进行维修时,房东只可雇佣合资格的工人进行。


· 增加租金

在十二个月内,加租次数只限一次,有关的通知需提前3个月提出,并使用政府提供的表格。每年政府会规定租金增加的最高百分比数目。


· 租客隐私和自由

房东不能经常或未事先通知,或未经容许进入租客单位,不能阻止租客有访客到访,也不能要求访客离开。如果租客合理地使用水和电,房东不能限制他们的使用量。未经法庭命令,房东不能切断电力和用水或其他重要设施。房东确保租客单位没有不合理及持续的噪音。房东除非有合法理由终止租客的租约,否则租客有权继续租住下去。


· 保证金和宠物损坏押金

房东不能擅自决定从租客的保证金及宠物损坏押金中扣留任何金钱除非租客同意或仲裁书面同意。 除非房东有异议并向租务办公室提交申请保留押金,在租客搬出15天之内并提供联络地址给房东,房东必须退还租客押金。


· 购买出租物业

当买入一个已有租客居住的单位时,房东必须受到现有租约的限制,房东不能要求租客签署附有新条件的新租约。如果原有租客未签订书面合约,房东也不能要求该租客与自己签订。


房东欲知更多详情,请与和美物业专业物业管理经理联系。

bottom of page